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生物质燃料加工;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