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歌舞娱乐活动;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足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酒店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体育健康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婚庆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餐饮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台球活动;棋牌室服务;健身休闲活动(不含高尔夫球运动);剧本娱乐活动;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