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砌块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门窗制造加工;砖瓦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渔港渔船泊位建设;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服务;竹制品制造;纸制造;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用设备修理;五金产品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房屋拆迁服务;物业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柜台、摊位出租;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