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筑劳务分包;公路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园艺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租赁;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机械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