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工程项目技术咨询及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资料编制服务、工程设计服务;城市绿化管理服务;土地整理服务;工程劳务分包;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消防水电安装工程、绿化工程、钢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的施工;工程监理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不含危化品);工程招标代理、技术咨询;农业综合开发设计、施工及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