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施工;基础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地质工程、边坡工程、市政工程施工;道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堤防工程、水工大坝工程、水工隧道工程施工;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市政交通设施工程、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雕塑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强电弱电工程、道路养护施工;承接建筑施工劳务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