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公路工程监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市政设施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消防技术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