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代理服务;水污染治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消防技术服务;地质勘查专用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测绘服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