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茶叶种植;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包装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办公服务;个人商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茶具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