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文艺创作;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图文设计制作;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电影摄制服务;电影制片;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个人商务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营业性演出;演出场所经营;网络文化经营;演出经纪;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子出版物复制;音像制品复制;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