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娱乐性展览;剧本娱乐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经纪人服务;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电影摄制服务;电影制片;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史料、史志编辑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文艺创作;体育中介代理服务;电子竞技俱乐部;台球活动;电竞场馆经营;棋牌室服务;租借道具活动;游乐园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安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网络技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互联网上网服务;游艺娱乐活动;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营业性演出;网络文化经营(仅限音乐);网络文化经营;音像制品制作;电视剧制作;电影发行;电子出版物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影放映;电视剧发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