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字技术、网络科技、智能化电子教育软件的开发、制作及服务,文化创意、文化艺术活动策划、广告策划和设计、产品策划,兴趣辅导及服务(不含艺术、文化教育培训、辅导及办学),幼教产品、学习用品、文体用品、实验器材、书刊杂志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