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公路工程、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土石方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电力工程、给排水工程、园林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工程、林绿化工程、体育场地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土地开发、土地整改、建筑劳务分包、机电安装工程、机械设备及车辆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