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数字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商标代理;平面设计;版权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标准化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规划设计管理;设备监理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