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娱乐性展览;健身休闲活动;游乐园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秘书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休闲观光活动;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创业空间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射击竞技体育运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