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影视录放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销售;演员经纪人服务;视频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