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计算机系统服务;平面设计;数据处理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量技术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讯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