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工程车辆租赁;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外墙安装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拆除工程、绿化管网工程、水利基础设施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机械安装工程、钢架工程、金属结构工程、矿山开采工程、石油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压力管道安装工程、堤防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咨询、设计及监理;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劳务分包;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矿山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