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市政设施管理;智能水务系统开发;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水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农副产品销售;销售代理;新鲜水果零售;工程管理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