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农业管理;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牲畜销售;畜禽收购;农副产品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畜牧机械销售;中草药种植;食用农产品零售;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餐饮管理;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牲畜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