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计量技术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室内空气污染治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室内环境检测;放射性污染监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