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