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研发;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结构制造;金属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水泥制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集装箱制造;五金产品零售;金属结构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平面设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专业设计服务;新型膜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对外承包工程;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