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石材、卫生洁具、酒店设备、数码产品、商品混凝土、家具、日用百货(不含烟花爆竹);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投资管理咨询、企业投资咨询、环保工程、室内装潢设计、水电安装、货运代理服务、物流仓储、清洁服务、市政工程、机电设备安装、策划咨询、广告发布制作;电子计算机与电子技术信息。(涉及资质的项目凭相关资质证开展经营活动)(以下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