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项目:营业性演出;电子出版物制作;电影放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平面设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文艺创作;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电影制片;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摄影扩印服务;办公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