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文化场馆管理服务;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健康服务;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体育保障组织;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票务代理服务;电影摄制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游览景区管理;健身休闲活动;物业管理;体育经纪人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营业性演出;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演出场所经营;舞台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