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监测;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打捞服务;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