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项目: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销售代理;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电影摄制服务;摄影扩印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制作;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