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史料、史志编辑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宗教场所用品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艺术品代理;文化场馆管理服务;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娱乐性展览(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