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电影制片;文艺创作;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娱乐性展览;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品牌管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艺术品代理;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