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电影摄制服务;广告制作;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电子产品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图文设计制作;软件开发;平面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婚庆礼仪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装服饰出租;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