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休闲观光活动;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露营地服务;停车场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电影摄制服务;摄影扩印服务;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玩具销售;打字复印;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