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餐饮管理;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健身休闲活动;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票务代理服务;礼仪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服装服饰出租;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露营地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