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项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砖瓦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耐火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