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项目:影视节目制作;演出经纪;互联网游戏服务;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文艺创作;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软件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