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对文化旅游产业项目进行投资(限以自有合法资金(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旅游资源开发,公园规划设计,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婚庆礼仪服务,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服务,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土地流转服务,土地整理、复垦,园林绿化工程服务,计算机销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管理服务;广告设计,群众参与的文艺类演出、比赛等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劳务分包,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