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项目: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城乡市容管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测;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城市公园管理;家政服务;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城市绿化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