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市场营销策划;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文化场馆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品牌管理;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