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项目: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演出场所经营;艺术考级活动;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品牌管理;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电影摄制服务;广告制作;文艺创作;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电竞音视频、数字衍生内容制作(不含出版发行);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