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项目:电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演出经纪;广告发布;生活美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体育经纪人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艺创作;娱乐性展览;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礼仪服务;个人商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竞赛组织;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电影摄制服务;摄影扩印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