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项目:广告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电影摄制服务;广播影视设备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摄影扩印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3D打印服务;文艺创作;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专业设计服务;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广告设计、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