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府部门授权的河道综合治理项目投融资、设计、建设、管理、运营、维护及移交以及其他开发与经营事项,从事经政府部门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及开发与经营的其他事项(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建筑材料销售;苗木和花卉种植和销售;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河道疏浚治理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