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互联网上网服务;网络文化经营(仅限音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专用设备修理;软件开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娱乐性展览;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