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平台的开发及建设(未经批准不得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得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信息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帐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