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文艺创作;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软件开发;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专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工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