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网络设备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市场营销策划,专业设计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