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营销策划,旅游项目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休闲观光活动(不含旅行社业务及其它专项规定项目),体育赛事活动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以上均不含演出经纪及其他专项规定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设计、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餐饮、住宿服务,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水果、蔬菜、酒、日用百货、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化工产品)、洗涤用品、艺术品(不含象牙和制品及其他专项规定项目)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