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仅限音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史料、史志编辑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文艺创作,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剧本娱乐活动,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平面设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电影摄制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