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电影摄制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互联网设备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体育健康服务,健身休闲活动,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网络文化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