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从事体育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一般性体育运动项目经营;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个人商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翻译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设备出租;文具用品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出租;音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